健保部分負擔調整今公告 5月15日正式上路

記者 王馨儀 報導

2022/04/08 17:36
健保部分負擔調整今公告,5月15日正式上路。(圖/TVBS)

健保到今年底安全準備金將不足一個月,衛福部今(8)公告,為了充分落實社會保險公平負擔精神並讓醫療資源能合理分配 ,5月15日起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將調整。 
 


調整內容包括,門診藥品、檢驗及檢查及急診部分負擔。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20%,最多收 300 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 費 100 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 元以上收取 20%,最多收 200 元。另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 1 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 2 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影響人數約 896 萬人。 

 

 

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 10% 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200 元,後者最多收 150 元,但未經轉診至該二 類醫院,將收取 20%的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400 元,後者最多收 300 元。地區醫院 500 元以下免收,501 元以上收取 10%,最多收 100 元。 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之檢驗、檢查費用 1000 元以下,免收部分負 擔,1,001 元以上收 100 元,影響人數約 981 萬人。 
 

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 「第 1-2 級」部分負擔,從 450 元分別調降為 300 元、200 元,「第 3 級」維持 550 元、300 元,「第 4-5 級」從 550 元調高為 800 元、600 元, 影響人數約 117 萬人. 
 

依健保現行規定,門診藥費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元以上依級距收取,上限200元。調整藥品部分負擔新制,基層院所、地區醫院若一般藥品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的藥費在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若超過100元則按藥費收取20%,上限200元,而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同樣按藥費收取20%,上限300元。至於慢箋第二次、第三次領取則不收部分負擔。急診部分負擔,現行基層院所及地區醫院為150元,區域醫院300元,醫學中心則根據檢傷等級,第1、2級重症收取450元,第3至5級輕中症為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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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4/08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