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資方還是勞方都要特別注意到了,就在勞事法上路後,許多你以為沒怎樣的東西,恐怕一不小心就會觸法,舉例當面試過程中,面試官詢問婚姻、星座、宗教等與工作無關的問題,就可能涉及歧視,最高可以開罰150萬元。
民眾:「我有一些勞資爭議的問題,請問是可以問這邊嗎。」
除了有局處人員跟志工,還有律師一旁輔助,北市勞工局窗口,每天都像這樣大陣仗,因為除了各種勞資問題,現在涵蓋的注意事項,也越來越廣。
記者陳文越:「勞事法上路之後,勞雇定義擴大,除了一般認知的受雇人,包括了見習生、養成工還有技術工,甚至是求職者,都是在本法適用的『勞工』。」
2020年1月勞動事件法正式上路,剛好碰上疫情爆發,勞資雙方都面臨再一次的轉換,不只勞工定義擴大,「雇主」的定義,也不僅限於認知裡的公司或老闆,因為就連招募求職者的人也算是雇主。
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陳昆鴻:「不要去問人家婚姻狀況或你的經濟狀況,或你有沒有抽菸喝酒之類的,這完全跟工作比較沒有直接相關的,那這如果你亂問,或我們最近才裁處了一個,就是針對工作隱私部分,他就只是去求職面試,他公司就拿出一個公司制式的一個表格,經濟狀況有沒有抽菸喝酒這些隱私,勞工就說他沒有填的必要,那雇主就拒絕他的後續面試行為,他有我有被歧視到的感覺,那這可能就會延伸後續,就業歧視案件的申訴或檢舉,規定絕對不要去碰,因為碰了之後,你就會公司面臨很多的行政調查或甚至勞檢。」
想閒聊可能也會踩紅線,攤開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只要詢問種族、語言、思想、宗教、黨派、性傾向、婚姻、星座、血型等等,與工作內容不相關的問題,都可能涉及歧視。
律師周武榮:「如果你問了這些那你後來不錄用他,他到勞工處去或是去到法院告你,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可以判罰鍰30萬到150萬,而且這錄音也是合法的,因為這是屬於非公開的活動,當非公開的活動你去謀職,那你跟雇主之間的對話,這錄起來並沒有違法,就算未來你是到勞工處,也沒有任何違反法令的問題。」
保障之下,但還是可以有例外,假設因工作內容會接觸輻射線等,詢問應徵者是否懷孕或有生子計畫,等於與工作內容相關,主動說明提問理由,也能避免兩方爭議。
人力銀行發言人楊宗斌:「綜合來講,譬如說這打破之前以原就被以原告屈就被告的原則,那另外當然有像是調降這種這求償的保證金,以及這舉證責任落在資方的一個身上,我覺得其實這些都是這個法規上路後,一些新的精神,這兩年來應該都有一個稍稍平衡的趨勢。」
不只是就業當下,連就業的謀職過程,也是需要重視的環節,從各方面提升工作環境,捍衛自身權益,不管是資方還是勞方,沒有人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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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3/10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