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消費者,接到電信公司續約,說她是優質客戶,可以續約599,4G和光纖30M吃到飽。但是到家裡拉線,卻拉Cable線,跟電信公司反應,卻說有線電視台要120M才拉光纖。
雲林的孫小姐,透過電信行簽約,月付599,4G和30M光纖寬頻吃到飽,她1月7日續約了,問題從這裡開始。
消費者孫小姐:「他說我是類似優質客戶啦,然後他們現在有推一個方案,他有幫我查我的地區是可以安裝光纖的。」
1月12日,地方台到家裡拉線的時候,拉的是cable線,孫小姐現場反應,但是工程人員看看單子,沒錯啊,並未標註拉光纖,施工暫停,線也沒拉,她回頭問電信公司,說好的光纖呢。
消費者孫小姐:「他拉的是Cable線不是光纖線,我的質疑點是我簽的是光纖寬頻,為什麼是Cable線,他說佳聯要120M才幫我拉,說簽的約不一定要按照約來履行。」
光纖和cable線,速率差多少,光纖300M以上,cable線100M以下,差距3倍起跳。
資深電信從業人員(非當事人):「穩定性當然是光纖比較好,Cable線這種是跑電的光線的話是跑光的,品質的話會有差。」
電信公司表示,案件處理中,不願意回應媒體做說明,孫小姐客訴案件,沒有得到滿意的處理,她投訴消保官,消保官說,會找三方開協調會。
雲林縣政府消保官張嘉麟:「責任還是在台灣之星,畢竟是台灣之星他承諾孫小姐。」
消保官說依照合約,電信公司無法做到,就該賠償消費者,要是地方台無法配合電信公司,就是他們雙方合作的內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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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2/07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