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印尼漁工居檢擅離房,雇主代繳27萬。(圖/TVBS)
高雄有2名印尼漁工去年年底來台,依防疫規定執行居家檢疫隔離,但他們卻在隔離期間擅自離房,經櫃台人員告知後才返回各自的房間,雖沒有到外「趴趴走」,但離開房間在外逗留的行為已違法,高雄市衛生局依法裁罰2人各10萬元罰鍰,並強制入住集中檢疫所,但罰款跟住宿費共27萬元卻遲遲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後,總算由雇主出面繳清。
但直到前一段時間,2人的罰鍰和住宿費用皆逾期未繳,衛生局只好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進行催繳。高分署調查,2漁工在台並無財產,卻都在高雄某一間漁業公司工作,隨即扣押2人薪資,雇主事後向高分署表示,公司所屬的漁船將從高雄出港到北太平洋作業,答應會為受罰漁工擔保,分署也同意2人辦理分期繳款。
但2漁工雖辦理分期,還是沒有按期繳納,高分署因此找上擔保的雇主,要求清償,雇主幾經考慮後,終出面到高雄分署幫2印尼籍漁工繳清防疫罰鍰及住宿費用共27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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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1/24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