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移工入境前雇主需幫移工投保。(圖/TVBS)
從五月中疫情三級警戒開始,移工就暫緩入境,直到11月11日,指揮中心才因為國內疫情穩定,考慮到要兼顧產業和照顧人力需求,終於開放移工專案,引進移工。同步勞動部也提出配套措施,從今(1)日開始,移工入境前,雇主要幫移工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而且相關證明都要上傳後,移工才能入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目前已經核准六家醫療保險保單,包括富邦產險、國泰世紀產險、兆豐產險、和泰產險、泰安產險、新光產險。保險內容為保險期間為移工入境日起30日,保險給付額度為新臺幣50萬元,保費約1,200元以下,移工於入境發生COVID-19確診收住醫療機構隔離治療時,所需醫療及用藥費用,將由保險公司直接理賠予醫療機構。
《TVBS新聞網》詢問人力仲介公司,大部分的雇主其實都還算可以接受,只是這份保單只保移工入境日起30日,如果30日後移工發生確診,保險就不給付。勞動部表示,為了避免因為移工確診,造成雇主負擔龐大住院醫療費用的經濟壓力,從110年12月1日起,雇主要在移工入境前,到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上傳載有移工的購買保險證明文件,包括「保單」、「保險理賠申請書」、「代理投保委任書」及「雇主切結書」等,如果沒有投保就上傳投保證明文件的雇主,就無法安排移工入境。
勞動部補充,移工是被保險人,由雇主代理投保,保費也要由雇主支付,而且要出具切結書同意是「無償墊付」不能跟移工請求償還,也不能從移工工資中抵扣,否則就會違反「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未全額給付薪資規定,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及第67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雇主許可及管制2年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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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01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