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電影院?!車內40吋大螢幕 駕駛忘我看MV

記者 張寓科 / 攝影 盧宏昌 報導

2021/10/04 18:11

出遊潮愈來愈多,行車安全真的要小心!有民眾日前開車經過雪隧,結果前面一輛小貨車忘了把加裝的工作燈關掉,又亮又刺眼,沿路閃瞎所有後方來車。另外還有駕駛被拍到,車內裝了40多吋的大螢幕,明明人在馬路上,他卻兩隻眼睛不停盯著播放中的MV,相當危險。

 

40多吋的超狂螢幕,2個旗袍女孩唱歌跳舞,駕駛像在電影院看得入迷,一旁騎士恐怕也忘了,自己在馬路上停紅燈,雖然很吸睛,但發射出來的亮光,也引發安全疑慮,不過根據目前交通法規,螢幕大小是否超標,根本無法可管,卻是相當危險,而類似情況還有這。


國五雪隧內,這不是夜空中最亮的星,而是小貨車加裝的大盞工作燈,沿路上駕駛自己都沒發現,反而把後面的人閃瞎了。

記者張寓科:「在陰暗的隧道內,看到刺眼的強光真的很容易發生意外,不過這必須由監理站判定,是不是屬於違規變造車身,違法的話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不過有後車的駕駛抱怨,當他離開國道準備報警時,警方卻說不受理。」
 



國道九隊交通組長鍾琇媛:「假設他已經離開國道,那你一樣還是可以打110,那110會問你說,剛剛發生事故地點是在國道還是縣市,如果是國道的話,他就會轉接給國道的單位。」

報案不分地點,但如果人還在高速公路上,透過1968APP最方便,GPS定位,直接一通電話到管轄的大隊,至於蒐證檢舉,最好是拍下能清楚辨識的車牌,還有完整的行車記錄器,確認影像時間、日期符合,在違規發生後7天內檢舉都可以,畢竟接下來出遊潮,勢必愈來愈多,用路人也得保障自身安全。

更新時間:2021/10/04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