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民眾施打疫苗。(圖/中央社)
部分媒體報導,補教人員打疫苗困難重重,造冊時還被要求附上良民證。教育部今天解釋,第一階段以現有教職員工名冊為準,依法登錄時就要有良民證和畢業證書,並非新增規定。
由於台灣社會對「狼師」議題的討論,教育部於民國106年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規定補習班在聘請員工前,須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等基本資料,登錄到各縣市的「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教育部表示,106年至今,補習班一旦有員工異動,依法辦理資料登錄時,本就要檢附良民證。近日分兩階段讓補教人員接種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疫苗,第一階段7月14日到19日,為快速協助業者完成造冊,同時也避免浮報人數造成疫苗浪費,採直接將「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上的名冊匯入造冊表單,再由補習班確認身分、施打意願後,進行線上填報。
第二階段預計是7月26日到30日,針對補習班新進員工與新增「與學生密切接觸」人員,作為疫苗接種對象。這些人員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也都須檢附良民證等資料,並非新的規定。
為了減緩補教業者在疫情停課階段的衝擊,教育部日前宣布提供紓困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截至7月13日統計,紓困補助申請案已超過1萬件,約9成完成初審、6成完成複審;紓困貸款已有345件(統計項目含補習班、幼兒園、安親班等),合計貸款金額新台幣2億943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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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7/14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