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人夫獨扛頭期款、房貸 女方逼「保障」嘆:我不值錢?

編輯 張詠玲 報導

2021/03/03 11:08
準人夫大嘆「憑什麼結婚要讓出房子?」(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決定步入婚姻才是考驗的開始!一名準人夫抱怨和未婚妻交往期間買下一間房子,不僅一肩扛下頭期款,連房貸都獨自繳了12年,不料卻被要求轉房登記至對方名下,讓他不滿直呼「妳值錢我就不值錢嗎?」

一名準人夫於「靠北婚姻2.0」臉書社團發文中透露,自己出買房頭期款,目前貸款也付了快一半剩下16年,準岳母卻在訂婚前以希望給女兒「安心、保障」為由,要求把房子轉登記至女方名下,還放話願意幫忙減輕壓力「房貸一人一半」,不過算下來只須繳8年,讓他無奈表示「這合理嗎?」

 



沒想到未婚妻也持相同立場,「只要你不出軌,房子登記在我或你名下都沒差」,甚至反過來指責交往這麼久,為什麼還不能相互信任,準人夫聽聞後相當心寒,感嘆為何結婚都要男方給女方安心,辛苦養了20多年的女兒當然不能廉價嫁出去,但「我也是我媽的心頭肉,妳值錢我就不值錢嗎?」

況且當初交往時自己買房扛起房貸,對方一毛都沒出,不可能輕易把房子拱手讓人,更直言訂婚而已還沒結婚,大不了一拍兩散。許多人看完紛紛回應,「如果另一半沒有付出,何來要求別人給」、「為何給女兒的保障不是父母自己給」、「千萬別婚頭,一拍兩散誰怕誰」、「婚前財產對方沒理由要,畢竟是你自己賺的」、「我覺得很自私,你還是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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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3/03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