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轄內動物展演業者,應先至市民服務大平台網站辦理申請相關許可作業,以免觸法。(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為落實動物福祉,相關法規已修法,利用動物展示、表演、餵食、觸摸等與人互動行為,均可能造成動物不當緊迫或壓力,呼籲業者先申請許可,以免觸法。
北市府動物保護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去年9月修正發布「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再次呼籲台北市轄內動物展演業者,應先至市民服務大平台網站辦理申請相關許可作業。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動物進行展演,除經公告「免經許可之動物展演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業者免申請外,其餘相關業者,應辦理申請動物展演許可。
動保處表示,台北市寵物餐廳多,呼籲業者不得利用店內的動物進行營利或收費,否則可能觸法。
動保處指出,「動物展演管理辦法」修法重點在於加強業者責任,業者申請時須繳保證金或投保責任保險等,並設置專任動物經理及專任人員督導展演動物飼養管理與提供照護諮詢及技術協助。
動保處表示,業者若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可依動保法,處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視情節狀況,必要時能沒收業者展演動物。相關申請流程可至動保處官網內的「我要專區」查詢。
動保處呼籲,若民眾發現業者有違反規定等狀況,可撥1999市民熱線詢問,並告知轉接動物救援隊協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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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6/09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