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鳥俠為什麼會一犯再犯?被害人該如何提告,才能維護權益?律師說,依照現行法令,色狼必須與被害人接觸到身體,才會觸犯性騷擾防治法,或是強制猥褻罪,如果只是單純裸露,只算妨害風化,但是過去的案例,色狼大多獲得輕判,得易科罰金,金額不高,罰罰錢就打發,嫌犯恐怕也因此罰不怕,容易一犯再犯。
記者李潔:「之前有男子,就站在玻璃窗外面,看見有乘客要搭電扶梯下去,就脫褲子做出不雅動作。」
上班上課時段,捷運站出入口人來人往,男子卻在站外,對進出的旅客搖晃身子,原來他當街露下體,民眾嚇得趕緊報案;警方調查,遛鳥的趙姓男子是個水果攤販,5年多來經常在三重、蘆洲當街脫褲子,有多項妨害風化前科,更是派出所的常客,但他為什麼會一犯再犯?
翻開判決書,遛鳥行為觸犯妨害風化,但刑度不高,最高處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易科3千元以下罰金,要是警方同時將他以社維法送辦,最多也是加一筆6千元罰鍰,但罰罰錢就可以打發,遛鳥怪客恐怕根本罰不怕。
律師 廖芳萱:「判決前鑑定、治療,你在判決前,因為他有刑事,所以你就是先要經過鑑定,鑑定出來,如果他心理上是有問題,或者是他有再犯的可能的話,可能就會被施予說,必須先去醫院先接受治療。」
遛鳥俠隨機犯案,看到落單女子脫褲子尋求快感,被害人怎麼自保,難道沒有法令可以遏阻這樣的行為嗎?
律師 廖芳萱:「衣服穿很少這樣,原則上性騷擾的刑事不會有,但是剛剛我們講的都是偏刑事,如果是民事的話,還是可以求償。」
律師解釋,刑事性騷擾防治法,遛鳥俠必須觸碰到被害人的身體才算,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提高到10萬元,如果色狼的生殖器官,在暴露過程接觸到被害人,將會涉及強制猥褻罪,刑度提高到5年徒刑。只是依照現行法令,嫌犯都必須與被害人實際碰觸到,才符合刑法的性騷擾或猥褻,要是單純裸露,被害人除了提告妨害風化,記得提告民事、性騷擾求償,維護權益也能嚇阻對方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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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1/2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