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一名57歲女性因腦血管疾病導致腦死,家屬幾經考慮,決定捐出兩顆腎,不僅幫助到一名年輕洗腎病患,另一顆腎則指定捐給親屬,讓生命發揮更大的價值。
在台灣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依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有效統計人數約有8000多人,但因器捐風氣不盛,實際捐贈人數約在300人以內,受惠人數有限。
台大醫院器官勸募小組召集人周迺寬今天受訪表示,台大醫院上週有一名57歲、腦死的女性,經評估器官功能後,確認可捐出兩顆腎臟,兩顆腎都轉往他院,協助兩名患者有機會重獲健康,其中一人還是捐贈者三等親內家屬。
根據規定,醫院施行屍體器官指定捐贈移植手術者,須符合「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
此外,捐贈者只要曾捐贈出心、肝、腎、胰臟、眼角膜等器官,日後若三親等血親也在等待器捐,排序可大幅往前,優先獲得移植。
周迺寬說,器官捐贈的來源少,常常要等待很久的時間,也不一定可以等到。衛福部推廣「捨得」觀念,如果遇到不幸,捐出器官除可遺愛人間,還可嘉惠自己的親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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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1/26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