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八人判刑.最重16個月 四人即日入監

記者 劉惠卿 報導

2019/04/24 19:59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佔領中環」案件,有九個人遭到港府檢控而進入司法審理,今天做出最終宣判。三位發起人,也就是各界所稱的「佔中三子」,港大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學副教授陳健民,以及牧師朱耀明,兩項妨擾罪名,判處16個月,除了高齡75歲的朱耀明獲准緩刑之外,當庭收押,即刻入獄服刑。今天執行監禁的總共有四位,其中一名是現任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兩項罪名判刑8個月,依照香港基本法規定,被判監超過一個月,又經三分之二議員同意,就會失去議員資格。被判刑的這九個人,全部採用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罪定罪,創下香港集會遊行的首例。

法庭後方的車道大門開啟,支持者與媒體一擁而上。

 


佔中支持者:「我要真普選。」

囚車內搭載著「佔中」案件,被判處當庭入獄的四個人。

TVB新聞:「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以及黃浩銘,下午由囚車押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沿途有民眾高舉黃傘表達力挺。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朱耀明,用力揮動手上的黃色毛巾,激動的對著車內同袍大喊,我們不放棄。囚車最後開進荔枝角收押所,最先走下車的兩位是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與陳健民。香港大學副教授戴耀廷被以公眾妨擾和搧惑他人兩項罪名,判處16個月的徒刑。

佔中發起人 戴耀廷(2014.9.28):「佔領中環,正式啟動。」

這一句話,發動佔中。法官長達200多頁的判決書,從警方施放87枚催淚彈之後,開始算帳。指責三位「佔中」發起人,錯誤評估行動帶來的破壞程度,造成示威者越來越多。

佔中民眾(2014.9.28):「我要真普選!」

直到兩個多月後,三人到警局自首,但仍然沒有想過要結束這場「佔領」行動。他們大可以呼籲示威者,占領部分行車線即可,不應該全面癱瘓交通。法官更指出,想要佔領一個晚上,就讓政府讓步,也未免太過天真。

「佔中」發起人 陳健民:「法官在判詞中說我們很天真,稱我們相信通過『佔領行動』,可以爭取到普選,但有甚麼天真得過相信『一國兩制』。」

香港中文大學副教授陳健民跟戴耀廷一樣,兩項妨擾罪,判刑16個月。朱耀明牧師的刑期也相同,只是法官考量他高齡75歲,批准他得以緩刑兩年。聽完宣判走出法庭,朱耀明頻頻拭淚,他是三位發起人當中,唯一免於牢獄之災。
 


佔中發起人 朱耀明:「他們被判刑坐監,我心裡極之難過,我真是願意和他們在一起。」

當時參與佔中的現任議員陳淑莊,是目前唯一還沒有判刑的被告,因為腦部腫瘤有生命危險,預計兩星期內動手術,因此,延後到6月10號宣判,獲准繼續保釋,不可以離開香港。另一位現任議員邵家臻,兩項罪名判刑8個月,依照香港基本法規定,被判監超過一個月,經三分之二議員同意通過,就會失去議員資格。而判監超過三個月,依照立法會條例,五年內都不得參選。

最後走下囚車的兩人,邵家臻、黃浩銘兩度回頭向守候門外的群眾揮手。社民連的黃浩銘,因為當時呼籲群眾留在馬路上,被法官認定,這個號召的舉動案情嚴重,因此,判處8個月徒刑。 其餘,獲判緩刑的包括民主黨議員李永達、前學聯成員鍾耀華,以及當時還未滿21歲的張秀賢。九個人全部採用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罪定罪,創下香港集會遊行的首例。

香港律師 吳宗鑾:「其實這是一個非常之古老,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過時的罪行,相對於簡易治罪條例重很多,為何有較輕的罪不用,而使用較重的罪行,這很大程度是律政司或港府在背後的決定。」

路過當年參與佔中時,席地而坐的場地,這面牆,曾經被他們貼滿彩色便利貼。當年守到最後一刻才離開,和家人的衝突,也是從這件事開始的。
 


佔中參與者 發仔:「這五年沒有多談這些,會很怕再討論的時候會再次破壞信任。」

這位背對著鏡頭,化名「丁丁」的女孩,當年參加「佔中」跟當警察的爸爸鬧翻被趕出家門。四年過去了,仍然沒有和家人和好,一個人在外租房子。

佔中參與者 丁丁(化名):「他說跟我斷絕父女關係,我真的很傷心。『928』一周年、兩周年時,我們『佔頭』突然說出來聚一聚,吃個東西,他會亂猜甚麼,以為我們又去示威。」

對這些香港的年輕人來說,理想終究被迫屈服於現實。爭取真普選,是個巴望的夢,卻又不敢重提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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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24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