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心甯哭訴賠違約金 前東家反嗆「不厚道」

記者 鄭尹翔 / 攝影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2017/06/08 17:23

網路主播蘇心甯因為和前東家有合約糾紛,開記者會流淚訴苦,直說已經有透過訊息要求解約,但仍被控違約,最後協商賠了30萬換自由身;不過前東家也有話要說,認為蘇心甯的合約到8月底,提前要求解約就是違約,而且公司投入了不少資源和宣傳,直播平台的執行長甚至直批蘇心甯「不厚道」。

 


網路主播蘇心甯:「3月26的時候,我確實已經跟前一個平台的負責人提出我要解約的部分。」

流淚訴苦,網路主播LALA蘇心甯想跟前東家解約,已經透過訊息談好了。

網路主播蘇心甯:「可是合約上面有寫到一個競業條款,那這會不會涉及違約部分,他也跟我說我們都這麼好了,經歷過這麼多事情,絕對不會拿合約來為難我。」
 


沒想到卻還是被控訴違約,要求賠償50萬;但對此前直播平台執行長,也有話要說。

直播平台執行長葉冠義:「包括看到我們的一些廣告,還有我們在給她的這個部分,付出給她的薪資的部分,都有一個相當高的水平,所以其實我覺得她早上的說法,其實是有一點不太厚道的。」

話說得很重,因為公司在蘇心甯身上投入不少資源,不論是教育或是廣告宣傳都是成本,而且蘇心甯原本在UP平台直播,合約簽到今年8月底,不過3月底突然說要解約,4月初就立刻跑到17直播。

網路主播蘇心甯:「我就很單純地回到上一個平台,去做解約的動作,可是他卻跟我要求一個很大金額的違約金。」

直播平台執行長葉冠義:「我們給她3個禮拜的時間去處理這個事情,她當初來的時候提的是她會去解決這個問題,所以她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之下,我們才會去採取後面的動作。」

畢竟蘇心甯簽的合約是到8月底才結束,3月就提解約算是違約,加上競業條款,得相隔3個月才能到新的平台,不論是否有口頭承諾,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最後也只能透過協商,從50萬變付30萬違約金,換自己自由身。

 

更新時間:2017/06/08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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