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表示,關於《勞動基準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29日)勞動部已與行政院完成初審,等行政院院會正式通過後,近日內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勞動部強調,「週休二例」根本不可行,也找不到國際案例,採行「一例一休」的方式,才是最務實的作法。
勞動部指出,《勞基法》規定之例假,除非有重大之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絕對禁止勞工出勤,假設《勞基法》採「週休二例」的規定,若員工請假,逼不得已必須由休例假的同事出勤代班,便直接構成違法,勞資間幾乎毫無合理運作空間,根本不可行。勞動部表示,沒辦法從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找到「週休二例」的勞動立法案例,因此採行「一例一休」的方式規劃,是最務實之作法。
勞動部也說,《勞動基準法》與《公務員服務法》同時都有規定「例假」,雖然用詞都一樣,意涵卻不同,公務員雖然有例假二天,但不須任何前提要件,隨時可能因為公務需要被召回出勤,與勞工的「例假」完全不一樣。
行政院外觀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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