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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協會批違反濫權 體育署持續溝通


發佈時間:2017/10/19 18:04
最後更新時間:2017/10/19 18:15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會長張朝國今天號召體育協會連署,質疑體育署在國體法修正通過後,公布章程範本草案逾越國體法修正範圍;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表示,會再溝通及輔導協會。

各單項體育協會正副理事長、秘書長,包括滑輪溜冰、網球、跆拳道、射擊等協會今天齊聚體育署舉辦「體育界誓師連署大會」,針對國民體育法修正後,體育署公布的章程範本草案提出數點質疑。

 

第一、體育署針對子法以及母法所授權訂定的相關辦法,尚未修正公布完成,卻公布一些章程範本、選舉實施原則範本,且要協會一體遵行。

第二、體育署規定,所有加入協會的個人會員,須至網站登記,12月20日截止,協會不能接受報名,也無從得知登記情況,未考慮各運動屬性及特殊性。

第三、體育署不讓協會招收個人會員,而網路報名的個人會員入會資格,卻要另外成立公正審查委員會審查。
 

第四、體育署執意推動協會理事長直選,但各協會章程並無規定、國體法也無規範,直選恐造成體育界質變。

張朝國認為,若體育署公布的章程範本草案合理,並尊重體育界專業、經過充分溝通的,絕對會百分百支持,但其公布草案卻違法濫權,超越國體法授權範圍。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林鴻道表示,各體育協會致力於培養國內選手,並為組織運作長期出錢出力,對於網路上將協會稱為「邪會」,他表達無法接受。

對於體育協會質疑違反濫權,林哲宏表示,會再溝通,並輔導協會訂定組織範本,目前已成立輔導委員會,未來將審查各協會組織章程。

林哲宏強調,瞭解各體育協會屬性不同,若所參與的國際總會有不同規範,可向輔導委員會提出證據,遵循其規定。

至於體育署委託體總開放網路招收個人會員,林哲宏表示,若屆時各單項協會理事會審查時認為不符合規定,可予以拒絕,但他強調若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個人會員申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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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權#體育署#國民體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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