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去年要求各公務機關限期汰換及盤點所使用或採購的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預計在年底汰換完成。行政院資安處今天表示,若機關無法期限內完成汰換或產品須與公務環境介接,將依機關所提風險管控措施綜整評估後核定同意使用。
資安處表示,鑒於政府資通安全環境日益險峻,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敏公務資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政院109年12月25日召開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委員會議,會中要求各公務機關限期汰換及擴大盤點所使用或採購的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
資安處說,這個目的是為了協助各機關掌握內部使用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現況,並透過使用現況了解所面臨的相關風險,進而研擬及落實相關配套措施,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資安處表示,已責請各機關資通安全長督導機關落實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相關原則,並主動向機關首長說明重要性及相關風險,如有經費需求應循程序爭取資源,另外,各機關也可透過現有經費如標餘款,分階段進行汰換。
不過,資安處也提到,針對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在汰換前都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且如果機關無法在期限內完成汰換或產品須與公務環境介接者,行政院將依機關所提風險管控措施綜整評估後核定同意使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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