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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財務申報 內政部首波開罰65個政黨


發佈時間:2019/09/02 16:38
最後更新時間:2019/09/02 16:38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內政部表示,7月31日為政黨107年度財務最後申報日,對於未申報或未完成補正的政黨,今天寄出首波65個政黨的處分書,其中未完成補正者罰鍰新台幣20萬元,未申報者罰100萬元。

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應辦理107年度財務申報的政黨共有289個,已申報的政黨有186個,其中合格者171個、尚待補正者10個,補正後仍不合格者5個,包括台灣原住民黨、台灣農民黨等;剩餘103個政黨則未申報,包括中國民主社會黨、中華共和黨、民主自由黨等。

 

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今天首波開罰65個政黨,在完成送達相關程序後,所有未完成財務申報的政黨,都會依法開罰。

內政部說,政黨依法從事政治活動,且可收取政治獻金,財務公開透明至為重要。內政部已多次函請政黨依規定辦理,並於今年6月28日發函,限期於7月31日前補正,因此對於未依限完成財務申報義務的政黨,依法開罰。

內政部指出,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如不申報或不依法定方式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將可處1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將可處2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內政部說,由於政黨法是在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政府基於輔導立場,去年政黨在申報106年財報的時候,內政部依政黨審議會決議,給予緩衝期間。今年為使政黨正確辦理107年度財務申報,內政部已於今年1月8日函請各政黨,依政黨法設置會計帳簿及辦理財務申報事宜,並於4月24日再次函請各政黨儘速申報。

內政部提醒,政黨法施行後有2年的緩衝期,若於今年12月7日前,政黨的組織、章程及相關事項仍有與政黨法規定不符者,或尚未完成法人登記,內政部也將依法廢止政黨備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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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政黨#財務申報#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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