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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母用500元請人照顧3歲女後 消失2天

記者 林志偉 桃園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5/22 12:06
最後更新時間:2017/05/22 12:06

竟然有這樣的媽媽,將3歲女兒交給別人,然後就消失2天!星期六下午,她用500元拜託住附近社區的一位阿嬤幫忙照顧小孩。原本說好晚上7點就來接,但始終等不到人,最後里長聯絡員警,而也多虧3歲娃很聰明,知道住在哪條街,於是挨家挨戶找到自己的家,然而這位誇張的媽,卻是到今天早上,才從花蓮趕回來找阿嬤,說是來接女兒,雖然有託人照顧,無法算遺棄,但如此誇張行徑,警方已經通知社會局幫忙介入關心。


 

街燈下馬路旁,一大一小手牽手慢慢走,然而這可不是什麼溫馨場景,一個是3歲的小女娃,一個是穿著制服的警察伯伯,深夜11點半竟是大街小巷在尋覓小妹妹的家,走著走著,突然小手一抬似乎認出了什麼,而這時鄰居看到她,大喊「你跑去哪裡了」,孩子終於找到回家路,只是為何她會不在父母家人身邊?

記者vs.阿嬤:「(你跟媽媽有認識嗎?)有啦,(認識多久了?)10多年,(你不知道她的電話?)不知道。」

原來20日下午,媽媽將孩子帶到社區中庭,找到平常都在這兒乘涼的阿嬤,請她幫忙顧一下小孩,晚點來接,還留下500元。
 

受託照顧女童的阿嬤:「媽媽帶女童來,說拜託你照顧,500元給我,我想說在這邊坐也沒什麼事,就幫忙帶一下,說晚上7點會來帶孩子。」

只是等啊等,從下午2點等到7點,孩子的媽沒有出現,不得已,通知巡守隊,廣播一小時還是沒人來帶孩子,里長最後只好通知警方。3歲娃不哭不鬧,聰明的告訴警察,家住力霸街,於是員警牽著娃兒小手挨家挨戶找,因為父母不在,只好先將孩子暫放鄰居家,之後隔天詢問,已經被爸爸帶去上班,但扯了,媽媽竟然直到星期一早上才來跟阿嬤要孩子。

陸光里長何金鳳:「女童媽媽說她什麼姊姊受傷,今天才回來,我說你去花蓮,怎麼可能2點去7點回得來,這個媽媽也很誇張,也沒有問阿姨的電話。」

雖然有託人照顧,無法算遺棄,但面對一個才3歲的孩子,丟一張500就不聞不問,2天後才回來,母親如此照顧是否太過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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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遺棄#照顧#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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