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陳姓男子日前透過手機交友App軟體,結識一名未成年少女,雙方相談甚歡後,男方邀約見面,還把少女帶回家「純聊天」。事後少女傳了一份「援交價目表」給他,陳男看了十分驚嚇,決定封鎖不再聯絡,沒想到1年後卻被警方約談到案,少女指控他性侵。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說法有重大瑕疵,判陳男無罪。
法院判決指出,20多歲的陳男在2015年9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BeeTalk」結識一名女子,聊天過後覺得彼此投緣,不久後就相約碰面,當天陳男還帶對方回到家裡「純聊天」。第2次見面時,陳男請女方吃飯,相約第3次時,女方表示要請對方吃飯,便相約在便利商店碰面。
女方說自己才剛接了一筆援交生意,想請陳男吃飯;為了要證明所言不假,她還把「援交價目表」傳給對方。陳男看了之後十分吃驚,也讓他感覺女子的行為怪怪的,之後就封鎖對方不再聯絡。沒想到去年6月,他卻接到警方通知,有未成年少女指控他性侵,他覺得莫名其妙,前往警局了解情況。
陳男到案之後,才發現指控他性侵的竟然是被他封鎖的女子;更令他吃驚的是,看來成熟像是已滿18歲的女子,竟然是個才年僅13歲的未成年少女。而且少女指控,自己在男方住處遭性侵3次,陳男連忙否認,堅稱從未和對方發生性關係,還勸戒她援交不好,以後別這樣做了;但少女能清楚說明男方家中擺設,其眉毛還有顆痣,檢方還是起訴。
法院審理後,陳男拿出和少女的對話紀錄,對方確實曾傳一份「援交價目表」價目表,內容寫到「底價是1000、下午1:00~9:00時間隨你用、接吻+100、愛撫+100、洗/泡澡+300、口交+500」等,證實自己所言不假;陳男還提到,少女能認出眉毛上的痣,卻無法指出她手臂上的刺青,若真有性侵3次,少女怎麼可能不知道?
對此法官詢問少女,她竟稱「這根本不重要!」並問為何要傳援交價目表給陳男?少女回答牛頭不對馬嘴,「我只是要讓他知道,我不是可以讓他輕易踐踏的人」。法官認為女方說法反覆且有重大瑕疵,判決陳男無罪。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超夯旅遊新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