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大巨蛋案除了馬英九涉及圖利遠雄,由於遠雄後來遲未通過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書評定結果,導致建照卡關三年多,逼得台北市議會在2011年6月1日下達最後通牒令,要求遠雄若無法在一個月內取得建照,北市府應與遠雄終止契約,一旦解約,遠雄勢必損失慘重,虧損百億。
遠雄最後修改避難地點,將其移至地上2至4層的陽台等處,負責大巨蛋避難審查的台灣建築中心,在同年6月23日召開專案評定小組審查會議,弔詭的是,台灣建築中心居然在會議隔天、6月24日便火速函送會議記錄給營建署與審查委員,同一天就有4位審查委員簽署同意書,隔天第五位審查委員也出具同意書。
營建署則在同月27日核發大巨蛋防火性能評定書給遠雄,郝龍斌時代的台北市政府,也在6月29日發出建照給大巨蛋,讓遠雄趕在議會決議生效的7月2日前取得建照,以免遭解約,檢方也一併追查其中疑點。
趙藤雄因大巨蛋案二度被收押,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也被依「圖利罪」交保50萬元,足見大巨蛋確有弊端。看完整內容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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