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有一名楊姓婦人遭控站在路口用肉身擋車,要駕駛下車理論,一名林姓男子拍下影片,控訴婦人已經3天惡意擋車,讓他感到害怕,連轄區警方都相當頭痛;但實際了解,才知道雙方是為了停車位而吵,婦人不滿左右鄰居將車停在她家門口。
開車回家,路口卻碰到婦人肉身擋車,要駕駛下車說明白,驚動轄區員警到場,婦人指控男子開車撞人,事後更肇事逃逸,但雙方僵持不下,連員警都頭痛。
婦人:「他把我撞傷,我沒撞到他,可以調攝影機。」
事發在1日晚上內湖江南街巷內,林姓男子指控婦人3度惡意擋車,讓他感到害怕,但事發原因似乎是為了停車格。
遭擋車林姓男子:「她跟警方說,因為她門口有掛攝影機,有看到另外一個人把她放在騎樓的盆栽移到車位的地方佔車位。」
楊姓婦人:「我晚上看監視器就是他,他就把花盆放到白車中間,你們覺得這樣友不友善,那我們鄰居很會罵我。」
原來楊姓婦人家門口有個停車位,婦人反控林姓男子為了停車,擅自移動家中花盆佔位。
其他鄰居:「她會規定別人要配合她,她龜毛,停到紅磚道一點點就會叫警察過來。」
只能說台北市車位一位難求,鄰居之間為了停車格傷了和氣,或許雙方都有誤會,應該各退一步給彼此方便,否則鬧上法院對大家都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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