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自訴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案,今天上午台灣高等法院第二次開庭,馬英九一改上次開庭沉默以對的態度,這次火力全開批周「靠污衊我130次,半年內上通告115次,賺了上百萬通告費…」令他忍無可忍提告。
馬英九說,他提告的目地是要尋求司法懲罰這種「口無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敗壞的名嘴作風。
周回批:發洩情緒,誹謗我
周玉蔻則回批,這是馬英九情緒性的發洩,用金錢衡量她對新聞報導工作的價值,以及媒體監督政府的責任,「他這樣誹謗我,令我十分錯愕!」
2014年12月,周玉蔻在電視和美麗島電子報報導,馬英九及團隊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2億元,被時任總統馬英九控告涉及加重誹謗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底以此事關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判決周玉蔻無罪。馬英九不服提上訴。
兩證人:無證據證明馬或馬團隊收錢
法院今天傳訊證人吳子嘉、謝國樑,作證周玉蔻報導前是否向兩人查證。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也曾報導過馬團隊收受頂新政治獻金報導,他作證曾跟周玉蔻討論此事,但沒有證據證明馬英九收錢,也不願意透露消息來源。
前立委謝國樑作證,接受媒體和周玉蔻採訪提到總統府對滅頂行動「承受很大壓力」是他的主觀感受,沒有證據證明馬英九及馬團隊收受頂新政治獻金。周玉蔻表示,她相信吳子嘉有其權威消息管道,因為謝國樑是馬英九倚重的政治人物,所以相信謝的說法必有原因。
馬火力全開:周靠污衊我賺錢毫無責任
開庭結束前,審判長問馬英九是否意見,他顯然有備而來,發表四點聲明。一,從政30多年清廉自持,周玉蔻靠污衊擔任總統的他收賄,上遍台各大電視、廣播節目,半年115次通告,連上次8月2日開庭後她也上電視節目繼續污衊他收錢,估計賺了上百萬元通告費,這樣還不算是惡意?二、清廉是他的生命,周玉蔻告發他收錢,特偵組查了半年簽結,還他清白,周又說被政治迫害。
馬英九說,第三、發言權不對等,周玉蔻利用身為廣播節目主持人、名嘴身分上電視和廣播天天污衊他收錢,至少130次;他偶爾才能發新聞稿澄清,武器根本不對等,只能透過司法討公道。第四、法院要保障言論自由,不是保障濫用言論自由,要懲罰濫用言論自由「口無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敗壞的名嘴作風。
▼周玉蔻對馬英九的說法回批「發洩情緒的說法,誹謗我。」記者劉峻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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