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從零變成百分百,怎麼回事?新北市有女駕駛,在汐止被迴轉的遊覽車擦撞,指控對方肇逃,遊覽車司機事後申請「事故鑑定又覆議」,結果大逆轉,因為轎車沒與轉彎的大車,保持安全間隔,變成全部的「錯」都在女駕駛身上。律師表示,事故鑑定只是參考,當事人還是可以透過民事求償,讓法院決定,誰對誰錯。
女駕駛:「啊,啊,叭叭。」
喇叭不管怎麼按,遊覽車卻當耳邊風。
女駕駛報警,對方卻堅持沒感覺有撞到任何車,新北市汐止新台五路遠雄廣場附近車流量相當大,遊覽車一迴轉右後車尾,就撞到轎車左側車身和後照鏡,但遊覽車駕駛對責任有疑慮,花三千元申請事故鑑定,第一次遊覽車駕駛要負全責女駕駛完全沒錯,遊覽車司機再花兩千塊申請覆議,沒想到肇責大逆轉,變成遊覽車0肇責,所有錯都在女駕駛身上,理由是,轎車看到左邊車輛要迴轉,沒保持安全間隔,注意到遊覽車的外輪差。
當事女駕駛:「我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方是在那個,他完全沒有責任,為什麼我完全靜止的狀態我被撞了,然後責任變成都在歸屬在我身上,大車不管怎樣,應該要注意周遭,其實大車在那邊迴轉,其實滿阻礙交通。」
其實申請鑑定與覆議,都各一次機會,這回全被遊覽車司機用光光,女駕駛怎麼辦?
律師林冠宇:「她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去跟法院講說,要申請所謂的學術鑑定,其實我們從這個結果可以知道,覆議的結果只是參考而已,它不是一個訴訟的,直接認定的依據。」
這條路內側第二車道,今年二月改為只能直行,發生事故,警察初判表只紀錄雙方資料,要釐清肇責還是要申請鑑定,但鑑定只是參考,律師建議,提告民事才是能不能賠,或賠多少的關鍵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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