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再爆出有第二家頂級燒肉店,冰存大量過期和牛,食安處說這是民眾檢舉,因為這次是涉及竄改效期的刑事案件,立刻送交檢方偵辦,24日檢察官發動搜索,查出餐廳囤放16項過期和牛,總數約192公斤,不只勒令停業,也重罰192萬元。
這次是在4月16日,食安處接獲民眾檢舉,發現店家存放過期牛肉,19日立刻移送檢調偵辦。」
台中市食安處長傅瓊慧:「民眾檢舉有說明到疑似儲存逾期的肉品,同時有竄改有效日期的情事,因為這有涉及到刑事,所以就移送給台中地檢署進行後續偵辦。」
台中地檢署4月24日上午指揮包括法務部調查局中機站等多達八個單位發動搜索,確認有16項的逾期牛肉,同時通知宋姓負責人接受訊問。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燒肉店負責人宋姓被告,及其肉品商業務蔡姓被告,涉犯刑法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加重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諭知三十萬五萬元具保。」
第二家違法燒肉餐廳已經遭勒令停,業而且裁罰金額比第一家還高。
食安處發現了16項逾期牛肉,立即會開出16張的裁處書,罰鍰金額總計192萬。
食安處說,被發現過期的16項食品全都是存放在冷凍庫內的牛肉,市長盧秀燕強調,吹哨者制度發揮作用,檢舉者可在業者繳交罰鍰後獲得一半的檢舉獎金。
台中市長盧秀燕:「因為已經有兩件和牛高價和牛餐廳都有使用過期品,所以我已經要求我們的食安處,要進行專案的查察。」
另外第一家遭檢舉冰存逾期牛肉與食材的和牛EMPEROR燒肉店,包括日籍社長坂本店長、以及料理長三個人也被依販賣妨害衛生物品加重詐欺等罪,諭知80萬與16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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