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突然情緒失控,莫名跑到樓下鄰居家踹門,甚至還推倒一樓門口兩輛機車,警方獲報到場,他還是不斷大鬧,最後遭壓制、保護管束。只是,一般訴請「惡鄰條款」得藉由管委會,律師表示,要是老公寓沒有管委會,可由住戶推派公寓管理人。
為了安撫他,連員警都覺得好累,但顯然這名男子還不想回家睡覺。
警方 vs. 鬧事男:「去哪裡啊?($&:!&)欸欸,好了好了好了,別再靠過去了。(那是我姊姊。)」
警方 vs. 鬧事男:「銬著銬著銬著。(啊~我的手~啊!!!)」
事發在新北市板橋這處公寓,鬧事張姓男子是樓上住戶,20日晚間他突然情緒失控,跑去樓下鄰居家狂踹門,還在一樓門口踹倒兩輛機車。
鄰居:「他好像先在樓下翻倒機車,然後狗就在叫,然後他就踢我們家的門,當然會(怕)啊,因為他喝酒醉就變成情緒不穩定,如果說今天有遇到人的話,會不會打起來或做出傷害的事情。」
鬧事的張姓男子之前就曾亂吼,製造噪音被報警過,其他案例中有時是以惡鄰條款處理,住戶出現重大違規,包括積欠管理費、亂丟垃圾排放汙染物、製造噪音或佔用逃生通道就符合要件,這得由管委會向法院訴請強制遷離,但很多老公寓根本沒有管委會該怎麼辦,律師表示可由住戶一起推派公寓管理人,要和惡鄰打官司,可由管理人代表住戶。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區分所有權人決議,訴請法院判決他強制遷離,但本件情況,如果他只是偶然一次的事件的話,法院通常是不會判決強制遷離的。」
◤超夯旅遊新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