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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才做選擇?買金項鍊、戒指錢不夠 男子乾脆趁機摸走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張立陵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05 19:3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5 19:34

高雄一名30歲的張姓男子帶了12萬元,到楠梓一間飾品店,要買一條金項鍊及金戒指,但他連買項鍊的錢都不夠,除了抵押自己原本一枚戒指,還趁機把價值36000元的龍形金戒指偷走,結果就在當天下午,二度上門要贖回自己舊戒指,立刻被店員報警抓人。


 
被害店員:「他說他喜歡一個龍,剛好我們店有兩條(枚)。」

男子進到店裡,試戴了一枚金戒指,不過就在店員一個轉身不注意,男子居然快速的脫下左手的戒指,然後放進右邊口袋,等到他離開,店員調閱監視器,才確認戒指已經被偷偷摸走。

被害店員:「我當下發現已經不見,但我怕跟他說,我怕他會打我,我覺得他是壞人。」

 
沒想到對方當天傍晚再度上門,這次又遇到同一名店員,立刻報警處理。

張姓嫌犯:「我以為是我的,我就先放進口袋,我以為是我的,後來我想說,啊不是,因為項鍊我也有買,項鍊我給他現金的。」

圖/TVBS

雖然辯稱是不小心放進口袋,但警方要他先把物品歸還,他卻拿不出來,還使出拖延戰術。

張姓嫌犯vs.承辦員警:「我既然已經拿走了,那沒關係,那我買斷,你們先停止買賣啦。」

被害店員:「他說他喜歡這個,因為剛好是一個龍。」

被偷走的就是同款的龍形戒指,價值三萬六千元,原來30歲的張姓嫌犯,3日上午九點多,來到高雄楠梓,這間專賣外籍移工的飾品店,不但想買十三萬的金項鍊,還想一起帶走龍形戒指,但他身上只有12萬元,連買項鍊都不夠,因此謊稱先抵押自己一枚戒指,約好傍晚再拿一萬贖回,卻異想天開,趁機把龍形戒指偷走,也讓店員有機會發現,並通知員警上門。

被害店員:「我有給我看,他有很多錢,他的身上帶有12萬,他(故意)要讓我相信,讓我放心。」
 

圖/TVBS

結果警方一查,張姓嫌犯還因詐欺、妨礙自由等四項罪名,遭其他地檢署發布通緝,如今貪小便宜,身分曝光,除了多了一條竊盜罪,還得被當場押解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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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楠梓#飾品店#金項鍊#金戒指#警方#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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