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名隋姓男子精蟲衝腦,為了滿足性慾,竟然下藥迷昏1名網友和1名香港籍A男,趁他們在睡覺時強制猥褻。A男因睡到一半被痛醒,發現正遭猥褻馬上逃離現場並報警;網友則是清醒後發現下體疼痛出血,也向警方報案。士林地院審理此案,判處他10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隋男和A男是舊識,A男在2017年2月來台探親時,隋男讓A男借住在自己家,還幫A男煮泡麵、請他喝酒。不過隋男提供的餐食,卻加了含有FM2成份的藥物美得眠錠(Modipanol)。A男吃完之後不勝藥力、陷入昏睡,隋男便對他加以猥褻,但因用力過猛讓A男痛醒,他立刻逃離隋男住處,並向其他友人求助、報警。
另1名網友則是在2017年7月間認識隋男,2人約好要在隋男住處「抱睡」(擁抱同睡),但喝下隋男提供的「摻藥酒」之後便即昏睡;隋男見狀就對網友進行口交,還用手指性侵網友下體,造成網友下體破皮出血。網友早上醒來時,發現隋男正用下體磨擦他,而且自己被塗了潤滑液、疼痛難忍,再看到床單上有血跡,便藉口離開並報警。
士林地院審理此案,對隋男對A男猥褻部份判處5年8個月、猥褻網友部份判處7年6個月,應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沒收他因失眠就診所取得的相關藥物。隋男不服提起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還可再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超夯旅遊新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