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8歲紀姓男子,今年10月間因騎車違規遭警攔查開單,他心生不滿怒嗆警員「像豬一樣動作慢」,而且在員警尚未開罰完畢前,就逕自騎車離開還衝撞警員,造成員警右膝擦傷。台中地院一審判決認定紀男涉妨害公務二罪,應執行拘役85天,得易科8.5萬元,可上訴。
據《聯合報》報導,判決書指出紀男今年10月7日晚間騎車行經台中市第一警分局繼中派出所轄區時,因違規被葉姓員警攔查,他心生不滿,怒嗆警察「你要拖時間,像豬一樣動作這麼慢」,隨後還不顧員警舉發交通違規程序未完成,就自行離去並向前衝撞警員,導致警員右膝擦傷。
法官一審認定紀男犯行明確,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處拘役40日;又涉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實施強暴,處拘役55日;應執行85日,得易開罰金8.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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