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國道實習警察王黃冠鈞,23日前往國道1號南下湖口路段處理故障車輛時,遭到一名竹科工程師駕駛高速撞上,其中王黃冠鈞傷勢最為嚴重,經過5天急救後,王黃冠鈞仍昏迷不醒,醫師宣判腦死,王黃冠鈞的父母決定器捐,讓兒子能遺愛人間,今(29日)上午,王黃冠鈞在家人的陪伴下移靈回到屏東老家,全程由國道警巡邏車護送巡禮,國道員警敬禮致敬,場面哀戚令人不捨。
王黃冠鈞10月20日才剛到國道警局楊梅分隊報到,11月23日前往國道處理故障車輛時,卻發生憾事,王黃冠鈞被夾困車輛中動彈不得,送醫後因腦部、腹部出血、肝臟破裂,陷入昏迷,經過連日搶救,醫師於26日宣布腦死,家屬也決定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遺愛人間,包括心臟、肝臟、腎臟、眼角膜以及血管,將會有6個家庭受惠。
王黃冠鈞的遺體今日上午從林口長庚醫院出發,先回到楊梅分隊做最後的巡禮,同仁列隊向冠鈞致敬,國道警察局第二大隊長李忠賢將一套完整制服交給冠鈞父母留念,隨即全體同仁向靈柩敬禮致意,大喊「冠鈞弟兄,任務結束,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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