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之際,不少人都想趁著新的一年換個新工作,但能否和公司「好聚好散」是一門學問。近日,就有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發文詢問,「週末六日離職,卻不能計薪」這樣合理嗎?貼文引起不少討論,但沒想到網友的答案幾乎是一面倒。
一名網友前陣子在論壇「mobile01」發文,表示自己預計在12月1日轉換跑道,所以在11月29日工作日的最後一天(當天為星期五)向公司辦理離職,原本他以為能拿到整個月的薪水,但人資卻告知他,由於離職辦理日就是最後在職日,所以11月30日星期六的薪資不能計算在內,須扣薪1天。
原PO指出,他聽完後立刻詢問能否下週一再來辦理,但公司人員卻回覆星期一慣例上沒在辦,建議他請部門經理個別提出需求,此話也讓原PO不禁想問大家「這樣是合理合法的嗎?為公司辛苦這麼久臨走還要被這樣凹,心裡真不是滋味!」
貼文一出後,許多網友紛紛回應,多數人的都認為公司沒有錯「申請離職時,日期本來就要自己注意了(尤其卡六日),如果你申請離職,且離職單寫的是11/29,那薪水就只會結算到當天,這是正常的,並沒有人凹你」、「薪水算到離職日當天沒有錯啊,不然除夕辦離職,薪水還要算到初五開工嗎?」、「真的要計較這麼多,你應該挑農曆年後再離職,領完年終加計休長假或有放長假的月份。」TVBS新聞YouTube頻道改版囉! 快點我按讚訂閱
◤超夯旅遊新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