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陸的餐廳吃飯,不少民眾都曾被收取「最低消費」的經驗,但這最低消費卻令人消費不起,動輒台幣1、2千元,不過從11月1日起,大陸官方明令禁止餐飲業者設置低消,違者將處以折合台幣15萬的罰款,記者走訪餐廳,在規定上路的第一天,低消確實取消了,但業者卻將這筆費用轉嫁到其它地方。
記者vs.餐飲業者:「包廂有低消嗎?你們幾位,大概6、7位,那要2000元左右。」
平均一個人最低消費,折合台幣居然要1500元,這就是在大陸俗稱「霸王條款」之一的餐飲潛規則。消費者:「最低消費,有時候我覺得我消費不起。」
消費者早就受夠了這些行規,包括禁帶酒水、收取開瓶費,還有最低消費,為了遏止這些亂象,大陸明令禁止餐飲業設置最低消費額,但你很難擔保,業者不會把它轉嫁到菜價或服務費上。餐廳服務生:「菜價會不一樣,茶位也會不一樣。」
變相收費,業者說沒法度。餐飲業者:「幾箱啤酒拿進來,然後吃得一塌糊塗,碰到這種顧客的話,我就沒方向了。」
雖然大陸祭出折合台幣最高15萬元的罰款,但這新規定究竟真能徹底執行,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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