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90歲的余老太太不堪先生長期羞辱,結婚66年、分居24年,三年前提離婚訴訟,一審原本判離婚,二審法官卻認為兩人在15年前曾經一起到日本,駁回一審判定。余老太太淚灑記者會,他說當時去日本,是因為孫子入學典禮,怎麼會變成兩人不構成離婚的關鍵?她說這輩子如果離不了婚,她死不瞑目。
陳情人余老太太:「先生就打我耳光施暴,那是我第一次…。」
90歲的余老太太,談到先生幾十年來對她的羞辱,情緒激動痛哭,兩人結婚60幾年,分居20多年,想離婚卻離不成。陳情人余老太太:「如果他先死我不要做他的未亡人,如果我先死,我也不要住在他祖堂。」
余老太太民國37年跟先生結婚,79年分居,85年先除掉冠夫姓,100年,兩度跟先生協議離婚不成,訴請離婚一審判離、二審卻被駁回,理由是兩人曾經在幾十年前一起到歐洲,89年一起到日本。但當時其實是要參加孫子的入學典禮。
陳情人余老太太:「那是幾十年前的事情,沒有講話,我和他就像陌生人一樣。」
家屬不願提供先生的聯繫方式,無法得知男方說法,余老太太行動不變,必須靠助步器,即使如此,她還是要出面,她說如果最後還是無法離婚,她死都無法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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