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後續效應持續發酵,割闌尾行動獲得踴躍迴響,短短三天就募款破千萬,但是這錢合法嗎?內政部和監察院都跳出來質疑,針對罷免的募款,違反「政治獻金法」,另外依照選罷法,除了徵求連署,不能宣傳罷免,不過積極參與學運的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質疑引用的法條不合理,嗆聲大家法院見。
學運告一段落,割闌尾行動緊接著展開,迴響有多熱烈?三天內募款已經破千萬,不過內政部和監察院紛紛跳出來質疑,針對罷免的募款還有宣傳,恐怕觸法。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林惠美:「如果沒有經過設置政治獻金專戶就公開募款的話,根據政治獻金法26條第1項的規定,它有涉及刑責的問題。」
監察院行文內政部和衛服部,認定「割闌尾」屬於政治行為,和原先申請公益勸募目的不符,也沒有成立政治獻金專戶,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個月被學生「路過」新竹服務處的立委呂學樟,氣得直接提告。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絕對不要去踩過紅線,你踩過了紅線,就是暴民。」
當時抗議民眾送上龜殼,諷刺他是縮頭烏龜,藍委蔡正元、林鴻池及吳育昇,更被點名要被罷免,但依照選罷法,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也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的宣傳活動,違者可罰10到100萬罰鍰,但同一條選罷法,網友反控內政部「阻止罷免的宣傳活動」。
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去年我發起憲法133行動的時候,我已經公開為罷免活動不曉得宣傳幾次了,請中選會直接開罰,我們法院見。」
痛批內政部和監察院,自甘墮落幫藍營立委圍事,同一條「政治獻金法」,發起團隊有不同解讀,宣稱「人民團體不在此限」,「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發動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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