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民眾為了善用空間,在自家社區內的停車場車格,硬是停進2輛車;引發鄰居抗議不公平,也擔心影響安全,但現在營建署認定,只要不影響出入口及車道,就不算違法,引發爭議。
明明是一個車位,卻硬擠進2輛車、4個車位,車輛發揮最大空間,就可以停8輛車。就有住戶抱怨,在新北市這處社區大樓的停車場,也有類似狀況。
白色車格斜畫在黃線內,旁邊的轎車,不但沒有依照車格停,還靠左邊騰出右邊空間,等於一個車位就可以擠進2輛車,有住戶抗議,車主一位停2車,等於省下一個停車位的價錢,以目前市價來說,現賺150萬。
停車場警衛:「社區有規定說只能停一輛,委員也說通過不讓他停,他是說就是要停,他不影響交通。」
管委會解釋,當初為了符合車主購買的車位坪數,畫正的會超過黃線,只好畫斜的,社區規定就只能停車格內,但如今營建署認定,只要不妨礙出入口和車道,及影響其他車輛使用,一位停2車不違法;其他社區也有類似爭議。
前住戶:「這車位後面本身是一個,很難停進去的地方,那有時候車主就會把它,自己就把它占用,就要看管理委員會的態度如何。」
民眾省錢又貪方便,用盡辦法將轎車機車全擠進車格內,甚至還堆疊雜物;即使不影響車道,但對其他守規矩的民眾很不公平,如今中央認定不違法,首開先例,地方社區以後如果管不動,勢必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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