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反傾銷規則12月20日生效,同時公布最新市場扭曲國家報告並點名中國。專家指出,此舉使得歐盟未來反傾銷調查手上武器變多,對中資企業的傷害可能變大。
歐盟執委會為保護歐盟會員國的企業免受不公平低價競爭,20日宣布對抗不公平貿易競爭的新規定生效。市場認為,新反傾銷規則延續舊有規定的立法目的,仍是為了回應中國產品低價傾銷歐洲。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同時公布第一份國家調查報告,中國成為第一個被點名的國家。報告內容提到中國的法律、市場經濟和眾多國有企業,與各種監管機制、財政制度,採購和投資制度都緊密相連,各項生產要素的分配和定價,受國家重大影響。
熟悉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專家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表示,目前國際對中國反傾銷調查體系最主要的爭端是關於中國「非市場經濟」(NME)地位,中國已在去年12月分別對美國、歐盟於世貿提起訴訟,啟動爭端解決程序。
美國仍在今年11月底通知世貿,反對中國取得市場經濟地位,美方將繼續在反傾銷調查中,拒絕採用中國以「非市場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價格和成本,採用符合市場經濟的第三國(替代國)數據。中國商務部隨後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相較美中在非市場經濟地位上對峙,歐盟一方面與中國訴訟,一方面採換湯不換藥作法。
這位不具名的專家指出,歐盟原本的舊規則也是明訂中國為非市場經濟,但這次新規則是先訂出市場扭曲標準,同時發布國家報告,報告內容相當程度顯示中國各產業的市場扭曲情形。
專家說明,歐盟反傾銷調查新規則中,最主要的變動是刪除非市場經濟的用語,並刪除明文列舉特定國家屬非市場經濟的立法方式,改為引入不針對特定國家(Country Neutral)的市場扭曲標準。
換言之,歐盟執委會未來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時,需要額外證明被調查的產業或廠商有市場扭曲的情形。
專家分析,歐盟執委會的國家報告,目的是做為中國市場受到扭曲的證據,雖然歐盟宣稱僅是技術性報告,目的在於客觀分析中國的產業政策與某些產業狀況,沒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這也表示將來在反傾銷調查個案中,歐盟業者可援引報告內容,或執委會可自行援引,做為中國市場受扭曲的證據。
根據新規則,歐盟一旦發現有市場扭曲,執委會可使用的替代資料不再只限於第三國資料,還可以選擇其他未受扭曲的國際標準或中國國內未受扭曲的成本。
換言之,執委會將有更多裁量空間,以計算被調查廠商的傾銷差額,對中國廠商的傷害可能也會變大。
至於在世貿層面的影響,專家認為,中國是否主張歐盟新規則同為進行中的爭端範圍,或是另提起訴訟,值得注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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