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日前推出「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內容指律師執業若「發表危害國家安全」言論仍可能受法律追究;且不得擾亂公共秩序「聚眾滋事、製造影響」。
事實上,這一規範已於9月下旬在中國大陸律師業界公布,但其中部分條文引發部分律師及維權人士議論。其中有人質疑,這項條文是否有箝制律師為維權者辯護之嫌。
新華社報導,這項規範明訂,律師參與刑事訴訟依法履行辯護與代理職責,「人身權利和執業權利不受侵犯」。律師參與刑事訴訟在法庭上發表的辯護、代理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規範中提到,律師不得採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眾滋事、製造影響等」。
不過,這項規範也對中國大陸律師執業提供形式上的保障。像是辦案機關「違法不允許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等行為,律師可向同級或上一級檢方申訴或控告。法庭審理時打斷或制止律師依程序發言等情形,律師也可向相關律師協會申請維護執業權利。
2015年中起,中國大陸官方陸續逮捕、關押多名人權律師及維權人士。今年更大舉調查為敏感案件辯護的律師及事務所。
知名維權律師莫少平在北京的事務所,9月間不但被突擊檢查,檢查人員更當場表示,鑑於中國共產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將召開,要嚴格管理律師,規範執業,且要分別約談各級人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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