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立委高志鵬今天表示,解決前總統陳水扁每次出席活動的爭議就是特赦,主張要等判決確立才能特赦,一定程度讓人覺得這是不想特赦的藉口,特赦是總統超越司法的特權。
凱達格蘭基金會董事長、立委高志鵬上午受訪表示,能夠決定陳水扁能否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感恩餐會、高醫音樂會的層級一定很高,「法務部長大概都沒辦法決定」,他同情法務部的角色,當初陳水扁也不是這些人起訴、判刑,當初違法審判所造成的「果」,卻要他們(現在的法務部的事務官)承擔,心情上一定很嚥氣、很冤枉。
高志鵬說,扁案起訴、審判、保外就醫等都是政治,現在要事務官承擔決定陳水扁能否出席哪些活動?兩者間完全傾斜的權利義務關係,陳水扁特赦與否政治考量,現在回過頭用監獄行刑法等技術面的規定限制陳水扁,等於是拿明朝尚方寶劍斬清朝的官。
「解決阿扁每次出席活動的爭議就是特赦」高志鵬說,特赦陳水扁目前兩派意見,一派認為案件確定才能特赦,一派認為特赦是總統獨有、超越司法的特權,這是一種救濟途徑,怎麼會拘泥於案件要判決確定?因此主張判決確立才能特赦,一定程度讓人覺得這是不想特赦的藉口。
高志鵬說,用程序迴避實質問題要不要特赦,大赦是針對「刑」、「案件」,特赦針對「個人」,哪需要判刑確定。他也說,民進黨內有個小組討論特赦陳水扁相關司法問題,但已經很久沒開會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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