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CUS全球新聞/韓警黑幕!濟州失蹤女遭警長吃案 光州案兇嫌靠警爸包庇滅證

  • 記者高鈺婷
  • 發佈時間:2026.09.01 20:0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1 20:00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南韓警方接連爆發重大吃案滅證與瀆職黑幕,儘管緊急推出新制,但大眾對公權力的信任已降至冰點。5月發生的光州女高中生遇害案,兇嫌身為高階警官的父親,涉嫌滅證、套取案情,辦案人員集體「官官相護」。而近期發生的濟州失蹤案,承辦警長為避免增加工作量而擅自結案,並刪除失蹤通報,導致警方搜救行動中斷,最終在張姓女子失聯104天後,遺體於住處不遠處被尋獲。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南韓濟州一處棕櫚樹農場上週一(24日)發現一具30多歲女性遺體,經過牙齒鑑定,身分確認為張美蘭。(04)也就是報案失蹤104天後,才被找到的當事人。

南韓代理警察廳長 柳在成(8.24):「根據我從濟州廳長得到的報告,推測為自縊身亡。」

原先鐵口直斷無他殺可能,沒想到警方一週後改口稱「遺體腐敗,死因不明」。

這起社會案件的進展,之所以引發南韓舉國上下密切緊盯,原來是因為死者本有尋獲可能,最後卻在距離住處僅400公尺處淪為白骨,罪魁禍首恐怕是偽造紀錄與怠忽職守的夫姓警長。

記者 vs.涉案警長:「您虛假結案了嗎?......。為什麼要虛假結案?......。請對罹難家屬說幾句話。......。」

夫姓警長涉嫌在死者男友報案後,在未確認對方下落的情況下,謊稱已取得聯繫,隨後擅自結案,並從失蹤人口管理系統刪除張美蘭的資料,導致案發周邊監視器畫面因過期清空,影響後續追查進度。而且這並非單一個案,7月份一名60多歲男子失蹤,這名警長也用同一方式處理,直到家屬重新報案,才得知該名男子已身亡。

60多歲死者家屬:「警長說已通過電話,父親還活著、囑咐別找他,而我一直相信著警長的說法。」

目前夫姓警長已承認吃案事實,調查單位正在追蹤他經手的298起失蹤案件,還有沒有其他受害者。同時,警察廳慢半拍,祭出相關對策:廢除單一警員結案權,改由管理階層審核。法律界則強力呼籲國會,盡速制定《成人失蹤法》,彌補成年人失蹤容易被歸類為自願「離家出走」的漏洞。

律師 張明 :「除非失蹤者是明顯的犯罪受害者,否則警方或相關機構很難立即啟動強制程序,因此需要立法補充來減少漏洞。」

只是這些改革,能挽回南韓民眾對警方的信任嗎?恐怕不盡然。

張美蘭男友:「我覺得有點太晚了,我無法理解,為什麼要鬧大了後才開始行動。」

南韓民眾 朴賢旭:「因為接連發生一些令人質疑的事件,所以連信任都變得困難,無論警方說什麼,之後都只會被視為是藉口。」

民眾可是給過太多機會,卻都以失望收場。5月初發生的光州女高中生謀殺案,也被揭露出警界集體吃案、滅證的黑幕。

凶嫌張允基的父親是現職高階警官,利用特權從承辦警方手中,牽回作案休旅車和車內的綑綁束帶,甚至湮滅物證,將兒子住處的真人娃娃和警方漏查的舊手機銷毀。

受害女高中生母親:「曾相信會為彩媛洗清冤屈的警察,卻不是我們這邊的人,而是站在殺人犯的一方。我想問他們是否有資格履行警察這一職務?」

為防止這類包庇事件再發生,南韓警方決定加強「禁止詢問案件進展」的制度。

南韓代理警察廳長 柳在成:「禁止案件諮詢,若有案件請託者,原則上採取職務檢舉等強力措施,澈底斬斷對前官禮遇的疑慮。」

禁止打聽案件的對象,從現任及前任警察,擴大至未受委任的律師等外部人士。接到打聽案情請求的承辦人員必須主動通報,若知情不報將予以懲戒。此外,也全面禁止與案件關係人進行私下接觸。這一新制度將試行一個月至10月初,賞罰分明,希望藉此打破偵查情資外洩的惡性循環。

至於嫌犯張允基本人,檢方主張犯罪手段殘忍,且再犯風險大,向法院求處死刑。

受害者委任律師 金文錫 :「完全沒有認真反省,雖然形式上承認所有犯罪事實,但最終在細節上逐一否認自己的意圖,等於是在表達自己很冤枉的立場。」

法院將在9月30日作出一審宣判,受害家屬提交超過5萬名民眾連署請願書,請求求處極刑,還給無辜喪命的女高中生,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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