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跨海爭女案,台灣家事法官裁定,女兒Emily交由父母輪流照顧兩個星期,今天剛好輪到母親阮小姐,不過在交接時,卻因為阮小姐不願意簽字保證,2週後一定把女兒交出,雙方發生了爭執,最後阮小姐雖然帶走了女兒,凱利卻也請徵信社的人員24小時跟蹤。
好不容易女兒重回懷抱,旁邊卻跟著凱利找來的兩名私家偵探。記者:「阮小姐,凱利找徵信社跟你是不是?」阮小姐:「我想你們都有看到旁邊的人,可以去看看請他們不要再這樣。」
會這麼做是因為阮玫芬在接Emily的時候,雙方起了點爭執。記者:「好像有一點衝突,他們是有怎麼樣是不是。」
家事法官裁決,Emily雖然暫時是由父親凱利照顧,不過因為他目前人在國外,法官表示,先將Emily交給母親2天,之後一切再說。記者:「阮小姐,阮小姐。」
等了1個多月,終於在見到小孩一面,阮玫芬把Emily給緊緊的抱住,只是才2歲大的Emily根本不清楚大人間的事,好奇的拿著麥克風唱起歌來。
阮小姐女兒:「好一朵美麗的茉莉花,芬芳美麗滿枝芽。」記者:「Emily妳想不想爸爸?」阮小姐女兒:「有。」記者:「有沒有說爸爸趕快回來?」阮小姐女兒:「爸爸趕快回來。」
雖然凱利不滿法官的這項裁定,畢竟還是得尊重台灣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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