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今天針對訴訟長達40年,京都台灣留學生宿舍「光華寮」訴訟案作出判決,審判長認定這棟原本屬於台灣產權的宿舍,已經被大陸取代,因此駁回二審台灣勝訴的判決,還把原告從台灣變更為中國大陸,使得台灣喪失爭奪產權權利。
日本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審判長「藤田宙靖」,依據1972年發表的「日中聯合聲明」,日本政府承認的政府變更,判決台灣不具有原告訴訟權,駁回二審台灣勝訴判決,將此案退回一審法院重審。
這棟75年的光華寮,是台灣國有財產局在1952年買下,作為台灣與大陸留學生宿舍,台灣在1967年提出訴訟,1977年二審台灣獲勝後,此案就被擱置長達20年,如今日方迫於外交情勢,而作出不利台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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