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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版「釘子戶」 老屋矗立市中心

記者 詹瑋琦 / 攝影 魏嘉良 廣東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4/04 13:19
最後更新時間:2007/04/04 13:19

備受矚目的重慶釘子戶事件,在當事人夫婦得到滿意的賠償之後,終於落幕,然而引發的影響,還繼續醱酵;在深圳市中心的建築工地上,也有一棟6層樓的房子,屋主,同樣因為賠償談不攏而拒遷走;不少大陸民眾也開始學習「物權法」,為自己的財產爭取權利;還有人和政府打起官司,爭取「陽光權」。

建築工地上,立著一棟6層高的樓房,重慶釘子戶在深圳有了翻版,同樣抗爭3年,深圳釘子戶的主人是一對60歲的老夫婦,雖然年紀大,爭取權益一樣咄咄逼人。

深圳釘子戶張蓮好:「判決書就是(賠償),4千多元(每平方公尺),他現在給到6500元,就像救濟我一樣,但是我房子值不值這個價值,只值這個價值嗎!」

屋主振振有詞,靠的就是房子就坐落在深圳市中心,已經規劃為金融區,市場價格早已經飆漲到,每坪台幣21萬多,但開發商卻只願意付出1/3的賠償金;眼看重慶釘子戶抗爭獲勝,這對老夫妻索性在家門口種起菜,打算長期抗戰。

事實上,釘子戶效應還得到大陸剛通過「物權法」的推波助瀾;雲南有民眾因為不滿政府興建的工程,擋住家中採光,搬出物權法和政府打官司,還得到法律專家的支持。

北京人民大學教授王軼:「(建築)違反工程建造,有關標準的要求,妨礙了相鄰建築物的採光的話,那是要按照物權法的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而廣州部分社區居民,還一起課學習「物權法」,從房屋持分,到停車場產權、物權怎麼規定的,民眾都要搞得清清楚楚,就是想要學會利用剛頒佈的法律工具,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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