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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殺警案 判定徐步高殺害同袍

香港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4/25 18:54
最後更新時間:2007/04/25 18:54

震驚香港社會的2006年尖沙咀警殺警案,今天上午召開判定死亡責任的死因庭,陪審團一致認為,被殺害的2位警員,以及1名銀行外籍警衛,確認是由已經死亡的員警徐步高所殺害;徐步高在2006年殺害自己的同袍,隨後又被查出他還涉嫌2001年的殺警奪槍和銀行搶案,這3起案件共歷時5年多,動用3667人調查,在香港司法史上創下紀錄。

經過36天來超過150個小時的審訊,陪審團破天荒的,首次留滯法院徹夜討論,喧騰多時的香港警察殺害警察案件,終於做出結論。

確定在2006年,尖沙嘴隧道槍擊案中,3名員警2死1傷,其實是,死者之一的員警徐步高,殺害自己的同袍,而被反擊的受害員警槍殺。

而也因為此案的兇槍,牽扯出的2001年恆生銀行搶案以及殺警案,2名死者,銀行外籍警衛和警察梁成恩,也都確定是遭到徐步高殺害。香港警司蔡建祥:「警方是絕對尊重,法庭所做出的裁決,這是一個公開,絕對公開,及透明的死因聆訊。」

2006年的槍擊案,也因為一連串案情的破突,從一開始被認為員警徐步高是執勤殉職,演變為殺害同事,其中的曲折起伏,徐步高的母親感受最深。員警徐步高母親張維美:「希望盡快將痛苦放下,希望堅強的生活。」

在確定3個案件中,死者的死亡原因之後,徐步高案已經確定必須為殺警案負刑事責任;後續發展,將留待香港警方裁決。

#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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