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20日針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全球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作出裁決,以6:3的票數裁定違憲。不過川普火速宣布並簽署命令,對全球進口商品加徵10%關稅,並於美東時間2月24日生效。白宮則發布豁免清單,包括特定礦產、農產品、貴金屬等。
首度啟用《貿易法》第122條款
白宮發出公告表示,川普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的法律權限,以「臨時進口稅」來解決美國面臨的貿易收支失衡。值得一提的是,過往完全沒有使用這項條款的前例,白宮補充這項措施旨在阻止美元外流至外國生產者,並激勵國內生產回流。《美聯社》(AP)報導,122條款允許總統在貿易失衡下,最長上限150天內,課徵最高15%關稅,並且不用啟動調查。依照白宮文件,川普簽署的生效日在美東時間2月24日0時(台灣時間下午1時),若政策持續實施,則於7月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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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清單一次看
白宮同步公告得以豁免的進口商品,包括關鍵礦產、農產品、貨幣用貴金屬、能源等。此外,已經或未來將被第232條款約束的商品,也得以豁免;符合《美墨加協定》的墨西哥與加拿大商品也可以豁免;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國家的免稅紡織品與成衣亦是如此。可豁免細項:
- 特定關鍵礦產
- 貨幣用金屬與金條
- 特定農產品如牛肉、番茄和柳橙
- 能源及能源產品
- 美國無法自行生產或產量不足的天然資源與肥料
- 藥品及藥物成分
- 特定電子產品
- 客運車輛及零組件
- 特定航空產品
- 書籍等資訊類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