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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不起超生罰款 7月孕婦遭強行墮胎


發佈時間:2012/06/14 12:02
最後更新時間:2012/06/14 12:02

大陸一胎化政策規定,如果是在法律範圍允許之外,超生子女,要繳納所謂「社會撫養費」的超生罰款,結果在陝西,一名已經懷孕7個月的孕婦,竟然因為繳不出罰款,被計畫生育人員強制押到醫院墮胎,駭人聽聞的消息,震驚大陸輿論。

已經懷胎7個月的寶貝孩子,卻因為繳不起官方要求,約合台幣18萬的超生罰款,遭到強制墮胎,男嬰家人把他的遺體放在媽媽身旁,留下這張令人悲痛要恐怖的畫面,無言抗議。

大陸電視新聞主播:「血淋淋的嬰兒,就被放在母親身邊,7個月啊,已經是一個成形的孩子。」

大陸媒體報導,陝西這名婦女5月底開始,遭到輪班24小時監控,6月2日被計畫生育工作人員,強押到醫院,隔天強行逼迫簽下同意書,4日凌晨3點,就這樣「被自願墮胎」,過程中還因為拒絕配合遭到毆打。

大陸新聞旁白:「怪只怪你是計畫外、政策外的生命,生來就得不到憐憫和庇護,你的性命只能用4萬元來衡量,來生記得投胎到一個支付得起罰款的人家吧,倘若生命已經形成,還要剝奪他生存的權利,試問這算不算屠殺呢。」

殘酷現實凸顯出的,大陸近年來放寬一胎化政策,部份情況下,只要繳納名為「社會扶養費」的超生罰金,就可以生第二胎,像是上海河南,以當地人均收入3倍為基準,也有設置區間,像北京是3-10倍、新疆1-8倍,或是收取固定金額區間,像是黑龍江城鎮3-6萬、農村1-3萬,設置徵收額的最低倍數或金額,也有只定出最低倍數金額,像河北不低於2.5倍,甚至曾創下單筆最高130萬人民幣的天價。

大陸記者轉述網友評論:「計畫生育本是控制人口,現在變成了殺戮人口,本是經濟困難時期一個限制手段,現在變成各個地方的營利手段。」

1978年後,計畫生育納入基本國策,每年這些超生罰款多達200億人民幣,但行蹤去向成謎,被認為成了地方政府的私房錢,儘管一胎化政策,讓大陸少4億人出生,但演變至今,生兒育女卻變成像是繳得起費用的富人特權,微博網友更是諷刺,只有大陸會強制流產,也只有大陸,會喊人權,卻自殘國家未來,這回不只大陸媒體用罕見強烈的字眼,報導這起事件,並且呼籲,大陸官方應該盡快整頓計畫生育的執法手段,否則這場悲劇,不會是最後一次。

◎翻攝自大陸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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