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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湯喔!荷蘭男愛愛「偷拔保險套」 法院判賠3萬

編輯 周子馨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3/15 17:20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5 17:20
荷蘭一名男子因為在性交過程中偷拔套挨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荷蘭一名男子因為在性交過程中偷拔套挨告。(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荷蘭一名男子日前在與女伴發生親密關係的過程中,趁著對方不注意,擅自拔下保險套,結果女方氣得一狀告上法院。荷蘭法院也在14日正式做出判決,雖然裁定男子在性侵指控上「無罪」,但中途拔套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女方的「人身自由」,需賠償對方1000歐元(約3.2萬新台幣)和3個月緩刑,成為荷蘭首例「偷拔套」挨告的案件。

荷蘭法院裁定男子違反女方人身自由有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綜合《每日郵報》及《美聯社》報導,這名28歲男子坦承女方事前就說過,不想「無套」與他發生性關係,但他仍在毫無警告的情況下擅自取下保險套,承認有「脅迫行為」。鹿特丹地方法院在檢視雙方互通的訊息後,於14日裁定這對男女當時屬於合意性交,因此性侵罪名不成立。
 
不過,法院也指出,男子在性交過程中「偷拔套」的行為,把女方暴露於感染性病和意外懷孕的風險,而且「嫌疑人迫使受害人忍耐與他發生無保護的性行為,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也濫用了她對他的信任。」因此判處男子3個月緩刑,另外還必須向女子支付1000歐元的損失賠償。

美國加州立法將「偷拔套」列為違法行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雖然這是荷蘭首起案件,但「偷拔套」在其他國家並不罕見。美國加州還在2021年正式立法,將未取得對方口頭同意就拔套定調「違法」,雖然只有民事罪責,但也讓受害者可以提起訴訟,向肇事方尋求賠償。
 
 
德國法院也曾在2018年審理過類似案件,一名警察同樣也是在性交過程中擅自取下保險套,被以性侵罪名起訴,最終遭判8個月緩刑,並向受害人支付約3100歐元(約10萬元新台幣)的賠償金,上訴後緩刑獲減為6個月。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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