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知名的國際品牌華碩電腦,在北京與一名女大學生,長達3年的官司纏訟,現在又有新發展。華碩在2006年控告女大學生,以產品有問題為由,勒索500萬美金的天價,但之後法院並未起訴女大學生,讓這名女大學生跟朋友,決定反過來控告華碩損害名譽,再度索賠1百萬人民幣。
代表女大學生的周先生,出現在法院外,正式向華碩提告,不過等待開庭時,周先生當場吐血。女大學生友人周成宇:「不不不。」
周先生說自己心臟舊病復發,拒絕送醫,而法院隨後正式受理本案,華碩成為被告。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2006年,女大學生黃靜所買的華碩筆記型電腦當機,送修後,女大生以華碩所更換的處理器(CPU)是工程測試樣品為由,向華碩索賠500萬美金,不然就訴諸媒體,卻因此被控勒索詐欺,遭到收押。
不料法院在2007年以證據不足為由,做出不起訴處份,這讓黃靜又反過來告華碩,緊咬華碩的聲明稿,損害名譽。周成宇:「任何人不經過人民法院審判,都不得定義為罪犯,但華碩公司在法院都沒審判的情況下,華碩公司就給我們確定了罪名,而且公布了姓名。」
黃靜這次要索賠1百萬人民幣,由於一邊是女大學生,一邊是台灣著名的國際品牌,這起纏訟3年的官司,再度成為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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