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前國務資政翁山蘇姬,被軍政府指控非法進口、非法持有對講機、以及違反防疫法規等3項罪名,在今天判處翁山蘇姬有罪,必須服4年有期徒刑。這是翁山蘇姬繼去年12月,因為煽動等罪名,被判4年徒刑後,第二度被特別法庭宣判有罪。因為翁山蘇姬還有五項罪名還在審理中,外媒分析,她的刑期恐怕進一步延長。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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