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女子沙灘手球代表隊日前因為在比賽中「未穿著比基尼泳褲」,遭歐洲手球聯會紀律委員會(The Disciplinary Committee of the European Handball Federation)罰1500歐元(約4萬9500元新台幣),引發各界不滿,批評該項規定不合理。
據了解,挪威代表隊在賽前曾和EHF大會提出申請,表示希望可以讓選手穿著短褲上陣,結果卻被告知違反規則會面臨罰款。在前幾場比賽,挪威隊都依照規則穿著比基尼短褲,直到最後一場銅牌賽時,決定全隊改著運動短褲上場。
歐洲手球聯會紀律委員會在週一(19)宣布該判決後,隨即引來各界批評。挪威文化及體育部部長拉加(Abid Raja)在推特發文表示,該項判決「太可笑」,並強調國際體壇的「大男人主義」跟保守態度該改一改了。挪威政界人士哈勒(Lene Westgaard-Halle)則稱國際手球聯盟強制球員穿著比基尼的規定「很丟臉、可恥而且具有性別歧視」。
沙灘手球的服裝規定,在過去就頻頻鬧出爭議,國際手球聯盟(International Handball Federation)的服裝規定中甚至清楚寫出,「女性運動員必須穿著比基尼下身,並且還要『貼身』,需要是朝向大腿頂部向上的角度剪裁,且側邊寬度不可超過10公分」,男性球員則是穿著短褲。
針對自家隊伍遭罰,挪威手球聯合會(NHF)霸氣表示,為發聲的球員感到驕傲,並且已經準備好支付罰款,強調「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會繼續爭取改變服裝規定,讓球員們穿上自己覺得舒適的衣服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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