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今天通過涉及行政長官(特首)和立法會選舉的修訂草案,有官員聲稱這是「撥亂反正」;這項修訂案的目的是要落實北京中央「愛國者治港」的方針。
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立法會今早二讀通過有關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
據報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重申,近年「反中亂港」分子挑戰北京中央主權,當局有必要堵住選舉制度的漏洞。
他並說,新選舉制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與「一國兩制」實踐相適應,屬於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令香港重回正軌,「撥亂反正」。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3月底表決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二,前者訂定特首產生辦法,後者涉及立法會產生辦法。
其後,香港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以符合本地施政及立法程序。
根據人大的決定,香港選舉制度大致有以下改變:
一、特首選委會委員由原有的1200人增至1500人,由5個界別人士組成。
二、立法會議員由現有70人增至90人,經選委會選舉的議員占40人,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占30人,一人一票選出的分區直選議員由35人減少至20人。
三、新成立香港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委),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特首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
本地各項選舉將會依據新選舉制度落實選舉,其中選委會預定9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於12月19日進行、特首選舉明年3月27日登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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