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周星馳被舊愛于文鳳追討豪宅與投資分潤,高達台幣2.6億元,周星馳今(25)天首度親自出庭,但他獲准開車進入法院停車場,躲避媒體拍攝。

白色西裝搭配黑褲,戴墨鏡、口罩,手提愛瑪仕包,她是周星馳的前女友于文鳳,日前才以「證人身分」出庭,25日再度開庭,被告周星馳首度親自現身法院。
根據港媒報導,被問到是否感到緊張?周星馳還幽默的回答,沒有什麼,以及法院是否要裝修啊?並透露很想飛去澳門。
大陸媒體:「(于文鳳)憶述在2002年周星馳說要送她自行車做聖誕禮物,但她說不要自行車,便提出落實分成10%一事,當時周星馳也表示同意。」
周星馳和于文鳳交往13年,過程中,于文鳳擔任星爺的「投資顧問」,雙方「口頭協議」分紅為10%,但2012年分手後,于文鳳開始追討,高達台幣2.6億的分潤。
在庭上,她跟法官說,交往之前並非影迷,周星馳為進軍好萊塢,他們吃飯獨處時,都以英文交談。並找來另一個證人表示,曾經聽聞兩人分紅之事,也曾勸周星馳支付「分手費」。
位在太平山的豪宅天比高,周星馳以42億台幣天價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換現金,傳出就是要填被追討的債務。
周星馳向法官表示,過去讓于文鳳打理他的投資,並非她有能力,而是她喜歡。
兩人情已逝,為了錢事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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